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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纪委召开全委会学习执纪审查工作新精神

发布时间:2022-10-18 10:37:57浏览:2059

10月14日,总局纪委召开全委(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党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执纪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新规范。总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肖祥立主持会议,并就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肖祥立指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关于执纪审查工作有关要求和制度规范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既一脉相承延续了主要精神,又与时俱进提出新要求新举措,是今后做好执纪审查工作的工作指南。

肖祥立强调,要结合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总局监督执纪具体实践,进一步深化对新制度规范的学习贯彻执行。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纪律“尺子”,确保形态转化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综合考虑得当。要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肖祥立要求,要坚持在规范履职中提升专业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承担着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必须在遵纪守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上做好表率、当好模范,确保把规范化、法制化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全过程。纪检干部要牢牢把握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和纪法双施双守的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要以专业化为导向,建设高素质纪检队伍,强化队伍政治素质和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要深化全员培训,引导纪检干部树牢法制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升纪检干部专业化能力。

总局纪委委员、纪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并作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此次制发的执纪审查工作新要求新规范非常及时,更加清晰详实具体地对执纪审查工作程序等进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解决了以往工作中遇到的细节把握不准、责任部门衔接不清等问题,为我们更加精准运用纪律“尺子”正风肃纪、营造总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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