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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长江:党建引领 改革赋能 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1-12-17 00:00:00 浏览:2080 作者:丁翠梅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船到中流浪更急,深水行舟不松篙”。目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过半,中煤长江地质集团作为“双百行动”企业,本身就是国企改革试验田,肩负起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要职责,从党建引领到深化机制改革,紧紧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实业,提质增效,迈出高质量发展坚实步伐。

坚持政治引领,把牢高质量发展方向

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资委和总局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围绕做好党建工作和集团治理深度融合进行顶层谋划。及时督导集团各单位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写入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制定权责清单,厘清集团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党委会与董事会、经理层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关于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党的路线方针在混合所有制企业落地生根,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厘清权责边界,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石

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和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重点领域,细化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台账。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充分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清晰界定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议案前置审核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效率,强化董事会决议执行力和反馈时效性。

打破机制障碍,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以竞争为驱动,以能力竞岗为目标,坚持面向市场、科学管理、效率优先,着力破除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匹配与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集团总部以“人岗匹配、能岗适配”为原则,在正式录用之前,实行最长一年试用期,对人才是否融入集团文化、是否胜任岗位等进行全方位评判。深入实施“去机关化”整改,进一步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制定《直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1 版)》,进一步突出考核针对性,充分发挥业绩考核对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促进作用。印发《超额利润分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中长期激励政策。出台《所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控股(参股)公司管理办法》,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监管,进一步发挥股东的积极作用。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进入全面攻坚期,中煤长江地质集团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用实际行动将改革进行到底,全面推动改革成效落地,以改革突破赋能企业转型发展,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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