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7 16:04:37 浏览:1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计划面向总局系统内和社会公开招聘1名直属单位正职,2名直属单位副职。具体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物探研究院院长(北京中煤地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人;
2.广东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
3.湖北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
二、岗位职责
(一)物探研究院院长(北京中煤地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工作地点:河北涿州)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总局关于地质勘查、矿产资源保障的战略部署,做精做强物探核心主业,做优做大“物探+”业务,建设煤炭物探专业化龙头企业。
2.主持单位经营全面工作,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及董事会的战略决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详尽的业务发展规划,确保“一利五率”等经济目标达成。
3.全面承担企业日常运营的管理职责。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强化财务管理和预决算管控,推进“两金”压降,加强存量资产盘活,强化成本和合规管理,确保企业运营的顺畅进行。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监管和风险研判,关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5.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确保业务发展与党的领导紧密结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东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作地点:广东广州)
1.负责协助局长(总经理)分管全局相关业务工作,推动地质科技创新与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能源资源供给安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监管和风险研判,关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立足核心区域夯实市场基础,推动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加强与国家和地方财政、重点大型资源企业合作,争取更多更优质地勘项目。
4.负责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指标,围绕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监控,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善。
5.负责推动技术革新,加强基础研究和重大科研项目投入,提升科技核心竞争力。
6.负责信息化建设,推动地理信息数据的整合、应用,加强数字孪生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智慧矿山、智慧城市等平台建设应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湖北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作地点:湖北武汉)
1.负责协助局长(总经理)分管全局相关业务工作,推动地质科技创新与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能源资源供给安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监管和风险研判,关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立足核心区域夯实市场基础,推动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加强与国家和地方财政、重点大型资源企业合作,争取更多更优质地勘项目。
4.负责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指标,围绕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监控,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善。
5.负责推动技术革新,加强基础研究和重大科研项目投入,提升科技核心竞争力。
6.负责信息化建设推动地理信息数据的整合、应用,加强数字孪生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智慧矿山、智慧城市等平台建设应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
2.能够坚守新时代好干部“二十字”标准,自觉培育和落实企业家精神;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意志坚强、敏捷好学,高度认同总局的战略追求、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企业文化;
4.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诚实守信,爱岗忠企,廉洁从业,依法经营;
5.具有中国国籍,个人品德端正,作风过硬,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抗压能力强,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基础要求:
(1)年龄要求:二级单位正职岗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级单位副职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报名物探研究院院长(北京中煤地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岗位的,需具备物探专业、地质工程、勘查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采矿工程、煤炭类(煤化工等)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履历;报名广东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的,需具备地质工程、勘查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采矿工程、煤炭类(煤化工等)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履历。
(4)政治面貌要求:中共正式党员,正职需具有5年及以上党龄。
2.经历条件
(1)物探研究院院长(北京中煤地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岗位:报名物探研究院院长(北京中煤地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岗位的,需具有地球物理勘查等相关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经验。担任央企总部部门正职、央企二级单位正职或地方国企同层级岗位;或担任央企总部部门副职、央企二级单位副职、地方国企同层级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满1年。
(2)广东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报名广东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煤炭地质局副局长(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的,需具有地质勘查、经营生产等相关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经验。担任央企总部部门副职或地方国企同层级岗位;或担任央企总部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央企二级单位部门正职、央企三级单位正职、地方国企同层级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在央企三级单位正职、地方国企同层级岗位满1年。
3.优先条件
(1)具有国内外知名地质勘查、能源开发或大型工程建设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任职经历者优先。
(2)熟悉国内外地质勘查行业标准和规范,且具备国际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3)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注: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
(三)资格禁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
5.有招聘回避、任职回避情形的;
6.其他禁入情形的。
四、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上岗人员实行1年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经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及正式任职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可面议。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网站(http://www.ccgc.cn/)下载《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会同个人免冠证件电子版照片以及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邮件至zmdzzhaopin@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务必为“应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XX岗位-应聘人员姓名”,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称为“应聘人员姓名”。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适时电话通知或邮件通知,敬请留意。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及学位认证报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学习或工作经历、主要业绩、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报名资料不予退回。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每一位应聘人员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文聪
联系电话:010-63903235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人力资源部
邮 编:100038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2025年9月17日